石膏砌块 华宇:15828309935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膏砌块的技术要求、实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运输及贮存等。 本标准使用于建筑中砌筑非承重内墙用的石膏砌块。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 2.1石膏砌块:以建筑石膏为主要原料,经加水搅拌、浇注成型和干燥制成的轻质建筑石膏制品。生产中允许加入纤维增强材料或轻集料,也可加入发泡剂。 2.2表面:隔墙上的石膏砌块可见部分。 2.3长度:石膏砌块表面平行于边部的长边尺寸。 2.4高度:石膏砌块表面平行于边部的短边尺寸。 2.5厚度:石膏砌块两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。 3 产品分类 3.1 分类 3.1.1按石膏砌块的结构分成两类。 3.1.1.1石膏空心砌块 带有水平或垂直方向的预制孔洞的砌块,代号K。 3.1.1.2石膏实心砌块 无预制空洞的砌块,代号S。 3.1.2按所用石膏来源分成两类。 3.1.2.1天然石膏砌块 用天然石膏砌块作原料制成的砌块,代号T。 3.1.2.2化学石膏砌块 用化学石膏作原料制成的砌块,代号H。 3.1.3按砌块的防潮性能分成两类。 3.2.3.1普通石膏砌块 在成型过程中未做防潮处理的砌块,代号P。 3.1.3.2防潮石膏砌块 在成型过程中经防潮处理,具有防潮性能的砌块,代号F
贺总:158283099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