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近二三十年了,在高速发展的现状背后,遗留了很多问题,这些问题都需要房屋检测机构在后期的使用中,进行检测和解决,确保房屋安全。
地基下沉、纸板防盗门、竹签楼板、瘦身钢筋……近年来,各种楼房质量问题频频曝光。虽然X一直以来对此类违规、违法现象进行严厉打击,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,仍有一些开发商把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,铤而走险。
近日,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接到群众反映:位于河北易县的惠东X秀城9号楼存在使用劣质钢筋,私自篡改设计规划、违规加盖楼层等问题。
在举报人的带X下,记者来到了惠东X秀城。据了解,该楼盘由河北惠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,华辰建设集团石家庄市炳楠垠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。9号楼已经基本建设竣工,部分村民也已入住。
楼盘未取得工程验收,就有居民入住,谁又能为这些居民的安全负责呢
事实上,早在2010年住建部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中规定:各X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的监管,对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钢筋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,要依法严肃查处,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。各X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钢筋生产企业的监管,对生产不合格钢筋违法行为,要严格依法查处。各X住房城乡建设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,及时通报有关信息,形成监管合力,坚决禁止不合格钢筋用于建筑工程,确保建筑工程质量。
至于房屋质量检测的费用,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告诉记者,一般来说,检测费应当由检测申请人出,如果业主要求检测,当然由业主出。如果一旦检测出来房屋质量安全确实有问题的,检测费可作为业主的损失向开发商追索。
根据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X三十五条规定,商品房交付使用后,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。经核验,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买受人有权退房;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